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
1、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:在一般情况下,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。按照规定,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,
十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十地的,应当至迟千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重要收回该幅十地的外,对申请
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,经批准予以续期的,应当重新签订十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按规定支付十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2、政府无偿收回十地使用权规定;十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,十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
未获得批准的,十地使用权由无偿收回。根据规定,十地使用权期满,十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,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
无偿取得。这就是说,在收回十地使用权的同时,也,无偿收回建筑物,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。